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2年度第三批和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2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省弱电行业协会
2.河北华耐同心公益基金会
3.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4.河北省京联慈善基金会
5.河北省诚信文化促进会
6.河北省国际华商联合会
7.河北省绿色农业发展基金会
8.河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9.河北省青年创业研究会
10.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11.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
12.河北省保定国家高新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3.河北省地质学会
14.河北燕达医院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2023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石家庄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河北省慈善总会
3.河北工业设计创新中心
4.河北省新益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设备管理协会
6.河北省利民慈善基金会
7.河北省合益荣慈善基金会
8.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9.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10.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社会救助基金会
11.河北省三强公益慈善基金会
12.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3.唐山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4.河北省东海爱心助学基金会
15.河北省品牌服装流通商会
16.河北省畜牧业协会
17.沧州市幸福三井慈善基金会
18.河北金融与民间资本商会
19.河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
20.河北省陶瓷玻璃行业协会
21.河北省敬业公益基金会
22.河北省浙江企业联合会
23.河北省神威慈善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5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河北省财政厅办公室2023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