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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苏州地税规〔2014〕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4-05-16
【字体:

各市、吴江、吴中、相城地税局,市区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

在2011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市局对2013年4月30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现将新增《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16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印发《货物运输行业营运收入开票金额实行“警戒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11月2日

苏地税发(2004)170号

2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1月2日

苏地税发(2004)171号

3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2月28日

苏地税发〔2004〕193号

4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12月21日

苏州地税发〔2006〕192号

5

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07年1月9日

苏州地税发〔2007〕5号

6

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7月21日

苏州地税发〔2008〕101号

7

关于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11月23日

苏州地税函〔2009〕260号

8

关于建立房地产交易“先税后证”联动机制的通知

2012年7月24日

苏州地税函〔201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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