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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知(西藏)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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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6月29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

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

二、新增征纳互动功能

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

如果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可点击查看《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数字账户操作指引》(附件1)和《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附件2),也可以关注西藏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拨打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服务热线0891-6834234、0891-68107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电话咨询、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尽全力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doc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doc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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