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2年第24号),公布了15件全文或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文件。新疆税务局对照该目录并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清理的工作安排,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可以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