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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关于镇江市区参保人员申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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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现对2021年7月份镇江市区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口径及业务办理时间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586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合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如缴费人未作档次调整,将按照原档次对应的新缴费基数进行征收(见附件)。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21年度缴费标准不变。

四、2021年7月12日起,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办税服务厅、支付宝、微信等各类办费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养老保险费业务。

附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1日

 

 

附件: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

档次

2021年度1-6月份基数

2021年度7月份基数

1

3368

3800

2

4000

5000

3

5000

6000

4

6000

7000

5

7000

8000

6

8000

9000

7

9000

10000

8

10000

12000

9

12000

14000

10

14000

16000

11

16000

18000

12

19335

2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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