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明确缴纳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函》(粤交集财〔2003〕308号)悉。考虑到你公司是经营国有资产的大型集团公司,集团内部是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国家每年对下属公司直接拨付公路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并通过下属公司层层上报,增加集团和各下属公司的资本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18点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经研究,同意对你集团公司新增加的在下属公司已贴花的资本金,集团公司可免征印花税。
此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