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要求,为做好青海省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便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及待遇享受
自2023年9月1日开始,居民按380元的标准参保缴费,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医疗救助对象只缴医保未资助金额,缴费金额详见附件1。
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7月1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并自缴费之日起6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为确保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二、缴费流程
自2023年9月1日起,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通过以下线上或线下渠道自行缴费。
(一)线上渠道
1.微信缴费流程: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填写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4)——下一步(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经办机构等信息)——下一步(核实缴费金额、人员信息、缴费项目、费款所属期等信息)——去支付(选择支付渠道)——确认支付。
2.支付宝缴费流程: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填写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年限选择2024)——下一步(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经办机构等信息)——下一步(核实缴费金额、人员信息、缴费项目、费款所属期等信息)——确认缴费(选择支付渠道)——确认付款。
3.建设银行扫码付缴费流程:扫描智慧缴费二维码——填写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下一步(缴费方式选择自主选档缴费、缴费年份选择2024、缴费基数档次任选一个)——下一步(核实缴费金额、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征收项目名称、费款所属期等信息)——确认提交(选择支付渠道)——确认支付。
4.农信银行微信端缴费流程:微信搜索“青海农信”公众号-->关注,进入后右下角微服务-->业务办理大厅-->首页点击“社保医保缴费”功能-->,填写缴费人姓名、证件号码,“下一步”进入查询缴费页面选择缴费险种、年限、缴费档次,点击“缴费”-->确认缴费,输入交易密码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确认”-->缴费成功后,点击“电子回单”查看具体缴费信息。
5.农信银行个人网银端缴费流程:登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官网-->首页“电子银行”-->个人网银登录-->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缴费-->缴费信息录入-->填写证件人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缴费人类型、年份、档次-->核实缴费金额、缴费项目、档次金额、缴费所属期-->缴费支付-->完成缴费-->缴费记录查询。
6.青海医保APP缴费流程:创建人登录青海医保APP——服务——家庭共济——家庭共济管理——居民保费代缴(选择代缴人员、缴费年份2024)——确认支付。此方式只适用于通过共济账户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二)线下渠道
1.银行柜台缴费。选择省内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互助、民和、乐都、格尔木)各营业网点窗口——出示缴费人身份证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确认缴费信息——缴费。
2.其他代收渠道。部分地区委托村委等单位集中代收,具体按照参保所在地区有关规定办理。
(三)注意事项
1.核对个人缴费信息。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时,务必仔细核对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参保险种、缴费金额等关键信息。
2.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不符情形处理。若发现信息系统显示的缴费人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修正参保登记信息后再缴费。
3.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先通过青海医保手机APP或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4.线上渠道提示没有参保缴费信息情形处理。按照附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辖区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进行处理,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处理期间,请缴费人耐心等待并于3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缴费。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6月30日等政策切换日期,税务机关或医保部门于当日处理问题,缴费人按照提醒于当天完成缴费。
三、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缴费人缴费事宜请咨询辖区税务部门、缴费渠道所属商业银行。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缴费政策和参保登记相关事宜请咨询辖区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
1.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
2.各地税务机关和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服务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