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税务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复函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系统地方税征收问题的复函》(粤地税函〔1998〕294号)转发给你单位。
市局补充意见:房产在银行自用或待处理期间,按原值计征房产税,如无原值的,可核定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请贯彻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题词: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银行 征税 全市 通知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1998年11月27日印发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zss/2018-07/05/content_23fa2e04553f4640b07c314e0b1d78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