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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据或《地籍档案证明》(注明地价款,下同)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传输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地价款扣除金
额。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应指定专人按月、季定期向国土部门收取、
整理地价款凭证纸质复印件或《地籍档案证明》,根据《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对尚不具备上述涉税数据交换条件的市、区,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自行向当地国土部门查询并复印地价款凭据或出具《地籍档案证明》,据以确定地价款扣除金额,
但各市、区地方税务局应尽快建立相关涉税数据交换机制,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2)由于历史问题,在土地出让方式统一实行“招、拍、挂”之前,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但相关地价款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如能提供批准出让土地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并报经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核合议确定后可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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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同)的扫描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传输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据此确定地价款扣除金额。各市、区税务局应指定专人按月、季定期向国土部门收取、整理地价款凭证纸质复印件或《地籍档案证明》,根据《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对尚不具备上述涉税数据交换条件的市、
区,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自行向当地国土部门查询并复印地价款凭据或出具《地籍档案证明》,据以确定地价款扣除金额,但各市、区税务局应尽快建立相关涉税数据交换机制,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收管理质量。
(2)由于历史问题,在土地出让方式统一实行“招、拍、挂”之前,纳税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相关地价款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如能提供批准出让土地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并报经市、区税务局审核合议确定后可据以确定地价款扣除金额。上述所称的“证明资料”,包括:取得时批准出让土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收据、证明文件,取得后市、区级政府有关部门正式发文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地价款真实性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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