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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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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滨江大道1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78226;办税服务厅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31号,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278278。

二、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三、自2018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征税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退库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式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业务印章样式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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