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南所属地市怀化市

怀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1年怀化市市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06-22
【字体: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怀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怀化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2021年怀化市市本级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怀化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时归集和整理好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四、以上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怀化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2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