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税务114! 当前在线人数: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南所属地市湘西市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征缴流程(试行)》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04-29
【字体:

各县市区税务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我州行政事业单位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收入征收管理,现将《湘西自治州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征缴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4月26日      

送:州直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承办     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印发

 

 

湘西自治州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征缴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收入征收管理,现将征缴流程明确如下:

一、按规定经授权自行处置的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征缴流程

步骤1:行政事业单位(缴费人)处置完资产后,经办人员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费种认定,申报缴纳费款;

步骤2:缴费成功后,办税服务厅人员为缴费人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二、按规定需通过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处置的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征缴流程

步骤1:转让人(缴费人)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转让公告;

步骤2:竞买人按转让公告、操作手册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网上竞价;

步骤3:竞价成功发布成交公告后,转让人(缴费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竞得人按合同约定时间将剩余价款交入原交保证金时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的账户上;

步骤4:转让人(缴费人)在竞得人将剩余价款转入原交保证金账户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费种认定,申报缴纳费款,办税服务厅人员通过金税系统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备注栏打印项目名称、竞得人信息),并将凭证信息及时推送给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步骤5:转让人(缴费人)凭《转价款申请书》、《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及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等资料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转价款缴纳非土地及地面建筑资产处置收入申请,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账手续;

步骤6: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转账成功后,税务机关及时通知转让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同泉路17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