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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使用税务数字证书的公告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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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继续有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注释:条款修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注释:全文有效。参见《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湖南省网上税务局(以下简称“网上税务局”)已于2016年10月28日起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纳税人使用税务数字证书登录电子税务局的,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并上传电子资料,不需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对应的纸质资料。

特此公告。

娄底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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