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财政票据式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2021〕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票据全面换版工作的通知》(闽财非税〔2022〕3号)、《财政部关于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通知》(财库〔2021〕46号)精神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票据管理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推广实施情况,现将2024年度我市财政票据式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财政票据式样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福建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电子)、福建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电子)、福建省财政票据(机打)、福建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福建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票据式样见附件1。
其中,《福建省财政票据》(电子、机打)票面要素“票据名称”细化分类为7类。细化分类及票据代码见附件2。
自2025年起,上述财政票据名称、式样继续有效,市财政局不再按年度公布票据名称、式样,若票据名称、式样变动将另行发文。
二、2020年以来各年度的福建省厦门市财政票据(机打)、福建省厦门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机打)、福建省厦门市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机打),已于2023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各用票单位应积极做好清理工作,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核销完毕。
附件:
1.厦门市2024年度财政票据式样
2.厦门市2024年度财政票据(电子、机打)细化分类及票据代码一览表
厦门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https://cz.xm.gov.cn/zwxx/zfxxgk/zfxxgkml/gfwj/bjcz/zhl/202402/t20240220_28189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