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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关于公布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的通告


桂财税〔2024〕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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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有关要求,经对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出的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的审核,现将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税收优惠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得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一)贵港市港南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二)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纳税人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准予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24年4月28日


https://czt.gxzf.gov.cn/xwdt/tzgg/t184203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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