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工业,夯实产业基础,突出主导地位,积极打造我国西南和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加快新型工业化,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实现工业跨越发展作出以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质量效益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坚持工业发展与富民相结合,坚持工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及主体功能区划相结合,坚持开放合作与自我滚动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与调整振兴相结合,坚持扩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强化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双核”驱动作用,充分利用市场、能源、资源、环境等倒逼机制,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14+10”现代产业体系,走广西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桂战略,以工业的跨越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加快打造我国西南和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促进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强化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形成工业跨越发展的新动力。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简政放权,放宽投资领域,激活民间资本。充分发挥广西区位、资源、政策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管理、人才,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突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加速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布局优化,产城互动。优化“两区一带”工业布局,强化主体功能区划,实现各具特色、区域互动、协同发展。以工业园区为依托,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引导产业集聚。加强工业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
环境友好,永续发展。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不断推进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过程集约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促进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建设美丽广西。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全区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力争实现“3年突破3万亿,5年跨越5万亿,8年超过10万亿”的总体目标,即到2015年“十二五”期末,全部工业总产值突破3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到2017年,全部工业总产值跨越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到2020年,全部工业总产值超过10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8%。工业总量规模在全国排位有所上升,达到“两优化”,实现“三提升”。形成传统产业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比重不断增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壮大,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两优化”。到2017年,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力争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16%;工业布局更趋优化;北部湾经济区临港工业和外向型加工业快速发展,桂中先进制造业创新滚动发展,桂西资源富集区资源型产业精深加工全产业链优势充分发挥,桂北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示范区加快发展,形成“双核”驱动、江海联动、东西互动的“两区一带”协调发展,区域经济特色发展,板块经济均衡发展的工业布局。
“三提升”。到2017年,贡献能力提升:工业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力争达到60%;5年工业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80万个,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力争超过1万亿元。竞争实力提升:培育形成工业产值超2000亿元的产业11个,超2000亿元工业强市10个,超500亿元工业强县10个,超1000亿元的园区10个,超1000亿元的企业7家。发展潜力提升:工业投资能力、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业投资突破1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工业投资2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力争达到1.8%,自治区级以上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示范企业大幅增加;制造业企业进入全国行业排位前十的数量明显增加。
(四)发展路径
坚定不移地走具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立足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根据不同地域特色,因地制宜走不同的发展路径。不断丰富和完善以全面开放开发、建设临港大工业为重点的北部湾发展路径,以滚动发展、创新发展为重点的桂中桂北发展路径,以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开展区域产业合作为重点的桂东发展路径,以矿产和农林资源为重点打造全产业链的桂西发展路径。各种路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实现工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和环境生态的良性互动。
二、推进“1131工程”
用3年时间,到2015年,自治区、各设区市突出抓好“1131工程”,即实施1000项投资超亿元的重点项目,重点打造100个以上工业园区,培育发展30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重点企业,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实现工业突破发展,确保工业跨越发展5年目标的实现。
(一)实施1000项投资超亿元的重点项目。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和创新能力提升等领域,精心谋划,建设一批投资亿元以上、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到2015年,自治区、各设区市实施1000项投资超亿元的重点项目,带动工业累计投资2万亿元以上。
(二)重点打造100个以上工业园区。以纳入自治区管理的园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集群发展,推进产城互动,打造专业、特色园区,积极拓展园区发展空间,稳步推进园区扩区工作,逐年提高园区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到2015年,超1000亿元园区3个,超500亿元园区11个,100亿元园区达到50个,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
(三)培育30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工业企业。培育一批对全区工业经济起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千亿元、百亿元、十亿元和亿元以上核心企业和骨干企业,提升企业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15年,培育形成300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工业企业。
(四)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到2015年,实现新增100万个就业岗位。
三、实施“十大行动计划”
用5年时间,重点实施工业十大行动计划,实现工业跨越发展。
(一)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振兴行动计划。着力构建“14+10”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由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提升、由产品竞争向产业竞争提升、由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提升。
(二)深化开放合作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广西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形成现实生产力。加强与世界500强、央企和知名民企的合作。深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及港澳台等重点区域以及东盟、日韩和欧美等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原料供应基地、境外加工生产基地、海外研发基地和维修、服务网点等。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三)工业布局优化行动计划。按照主体功能区划,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快生产要素的聚焦,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差异发展。依托沿海、沿江、沿边和交通干线以及中心城镇,加快培育一批工业强县,布局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北部湾经济区要加大开放合作,大力发展临海工业,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建设现代产业基地。桂中要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桂东要发挥沿江优势和毗邻粤港澳的优势,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高发展能力。桂西资源富集区要依托资源型产业优势,积极打造全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制造业。桂北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项目建设突破行动计划。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装备水平提升、产业链条延伸、创新能力提高、工业绿色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的重点项目。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工业规模扩大和质量效益的全面提升。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能源、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壮大一批领军企业,建设一批创新平台,突破一批核心技术,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的增长点。
(六)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品牌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培育产业领域骨干企业,引导配套企业与骨干企业衔接和集聚,推进产业链式发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政策,激活本地民间资本,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加快非公经济发展。大力推动全民创业活动,扶持小微企业上规模,壮大规模企业的后备力量。
(七)创新驱动引领行动计划。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创新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一批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八)产城互动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强城镇规划与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重点围绕产业园区、产业聚集、产业新城三个层次,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完善园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把园区公租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计划,集中建设新型社区,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提高城镇承载能力,促进产业发展。打造一批产城互动示范园区,有序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一体化。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加快现代物流园区的建设。
(九)企业人才培养引进行动计划。着力改善企业家发展环境,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为核心的企业家精神。实施企业管理人才培育和引进工程,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建立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支持院校、企业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新技术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素质。
(十)工业富民行动计划。发挥工业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让农民更多享受工业发展成果。充分发挥广西农林养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机械、农业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和民族特色手工业,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增加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到2017年,力争工业从业人员达到570万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万亿元。
四、政策支持
(一)完善发展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已经出台的支持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产业扶持、财税支持、金融服务、土地供应、资源配置、科技支持、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促进全区工业跨越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制定广西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动态修订重点行业产业政策。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工业领域,完善民间投资的产业发展配套措施。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引导拉动作用,从2014年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增加到15亿元,以后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相应的发展资金,逐年提高扶持比例。设立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快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担保。建立政府引导、银行和社会担保机构参与的工业企业融资平台。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在广西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5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级贫困县新办符合国家鼓励类条件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保障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工业用地倾斜,确保工业用地占全区建设用地比例达到25%以上。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有关政策,建立合理的用地价格补偿机制。除符合单独选址的项目外,原则上工业项目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自治区设立重大工业项目用地专项指标,每年安排不少于500公顷,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和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安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下达指标。加强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开展创建集约节约用地优秀园区活动,鼓励园区、企业节地挖潜,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工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有困难的,允许分期或分年度缴纳。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达到规定优秀标准的地区、园区、给予年度用地指标奖励。在符合规划、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经核准,不增收地价款。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工业项目用地试点建设。
(四)强化激励措施。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重奖一批贡献突出的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表彰奖励企业核心技术人才,提高待遇。制定出台广西强优工业企业、广西工业企业家、广西企业技术创新、广西产业园区上台阶和广西工业发展等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方发展工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创新体制机制。理顺工业发展管理体制,强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服务职能。完善行政审批机制,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限。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完善工业项目用地联席审查制度,有效快速供给工业项目用地。创新环评审批机制,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优先受理、审批和验收。创新园区管理机制,探索园区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和园区运营模式,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化园区运营商,推行园区经营性项目的市场化动作、企业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工业跨越发展的主要责任人,要把实施工业强桂战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半年听取一次实施工业跨越发展工作的专题汇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每季度研究一次工业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支持和推动工业跨越发展上来。成立自治区实施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委。强化中小企业管理职能,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各市、县(市、区)明确承担相应职能的工作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并落实经费。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监督考核、统计报告、联系协调等制度,逐步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项目落实。建立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办和协调服务力度。完善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机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的产业规划、空间布局、供水供电、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谋划、培育、引进和实施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的重大工业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前期工作经费、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三)强化沟通机制。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主要领导与重点企业“直通车”沟通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选定一批“直通车”沟通企业,主要领导每年走访企业和听取企业汇报两次以上,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可以直接与主要领导沟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清理和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制定出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和规定。禁止向企业“吃、拿、卡、要、报”;禁止指定中介服务,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保险和服务,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纸杂志和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形式加重企业负担;禁止接受企业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禁止未经办理涉企检查备案手续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禁止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行上限处罚;禁止未经法定程序查封和冻结企业资产、帐户,扣押财物,违法限制或非法剥夺企业法人代表人身自由;禁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超时办结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五)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工业跨越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分类指导,突出目标管理,强化考核督查。将目标任务进行年度分解,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设区市签订责任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落到实处。自治区重点将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实现税金、就业率、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指标作为考评市、县(市、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按年度进行通报,严格奖惩。
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本决定制定方案,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