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山西有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对大中型企业开征房产税的通知


〔87〕晋政函1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7-03-31
【字体: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细则》已于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设在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外的大中型企业,均开征房产税。

 

1987年3月31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