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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关于部分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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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阿里地区狮泉河东路15号;邮政编码:859000;联系电话:0897—2821995。

(二)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阿里地区狮泉河东路15号;邮政编码:859000;联系电话:0897—2822636。

二、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阿里地区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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