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各部委,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对我局机构名称和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机构名称为:国家税务总局普兰县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兰县税务局。
二、成立时间:2018年7月20日。
三、办公地址:普兰县贡嘎路22号。
四、联系方式:0897—2602358 、0897—2602458(传真)。
五、网站和新媒体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兰县税务局网站为:http://97.12.60.6:87/col/col3227/index.html,原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国家税务局网站将不再更新。
六、行政公章印模:
特此函告。
国家税务总局普兰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