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上海有效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沪财发〔2024〕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7-31
【字体: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经评估,《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沪财发〔2019〕5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8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7月31日

 

http://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240801/xxfbdf0000023376.html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