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关于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对印花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文件清理的依据
(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印花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2年第4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7号)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存在上位文件失效废止、已有新规定代替或者已不适应现实工作等情形,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昭通市税务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