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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08-23
【字体: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失效或废止内容

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4年9月30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全文

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3月27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全文

3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2018年7月2日

2018年第12号

全文

4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青岛市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8年7月2日

2018年第13号

全文

5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通用定额发票的公告

2011年6月7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第三条第六项“发票票面加印使用有效期限;”


 http://qingdao.chinatax.gov.cn/ssfg2019/zxwj/202408/t20240826_89567.html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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