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各市(地)、县(市)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北大荒慈善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省哈尔滨金融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省中医药学会
黑龙江省矿业联合会
黑龙江省积善之家帮扶中心
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协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