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办公地址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105号;邮政编码:852000;联系电话:0896—3821784。
(二)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105号;邮政编码:852000;联系电话:0896—3823387。
二、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