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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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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乌医保〔2021〕29号)精神,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预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40元);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老”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8元);纳入低收入监测的脱贫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费2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自愿缴纳2022年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应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年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新生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含)以后缴费成功的缴费人,待遇享受期为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您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缴费:

(一)在线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税务社保缴费”、新疆税务APP、云闪付APP、部分支持社保缴费的商业银行手机App等进行在线缴费。

(二)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缴费。缴费人可到参保地社区或村镇劳保站(所)通过刷卡或扫码缴费。

(三)上门申报缴费。缴费人可就近前往任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刷卡缴费。

(四)商业银行缴费。缴费人可通过部分支持缴费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等方式缴费。

(五)税务部门批量划扣缴费。缴费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后,由税务部门批量从指定账户扣款缴费。

四、参保缴费咨询

更多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乌鲁木齐税务”“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如您参保登记遇到问题可致电各区县医保中心咨询;如您缴费过程中遇到困难请联系税务部门寻求帮助。乌鲁木齐市各区县税务部门、医保中心咨询电话如下:

区县

税务部门

医保中心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3740129

372078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6992536

3193797

天山区

2821816

2337203

沙依巴克区

4519930

4533029

水磨沟区

4184198

4613071

米东区

2962236

3306873

达坂城区

5113350

2337203

乌鲁木齐县

3169701

461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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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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