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4年9月25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失效废止内容
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执行珠海市土地增值税工程造价扣除标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2019年4月26日
全文
2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年3月13日
3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2018年7月5日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2019年5月22日
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