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全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税收执法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制定了《克拉玛依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附件: 1.克拉玛依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