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及有效期予以公布。
附件:吉林省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吉林省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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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团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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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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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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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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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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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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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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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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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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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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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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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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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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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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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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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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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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