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2024年度—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我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长子县红十字会
2.阳泉市郊区红十字会
3.平定县红十字会
4.阳泉市红十字会
5.阳泉市城区红十字会
6.大同市红十字会
7.云冈区红十字会
8.石楼县红十字会
9.运城市红十字会
10.晋城市红十字会
11.古交市红十字会
12.神池县红十字会
13.新绛县红十字会
14.朔州市红十字会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