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湖北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5-01-10
【字体: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规定,现对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

一、除保障性住房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 3%、 4%。

二、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零。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5年1月10日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