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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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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校友会等四家单位通过复审,从2024年度至2028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4家)

 

2024-2028年度续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校友会

2.韶关市医师协会

3.韶关市广告协会

4.韶关浙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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