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公布,第289号、第310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对市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文件字号
发布时间
1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年7月5日
2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关于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2019年8月28日
3
关于郴州市城区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入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