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地方法规大连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5-02-17
【字体:

为更好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 (2024年第10号)规定, 现就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均为1%。

二、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三、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

 

来源:http://dalian.chinatax.gov.cn/art/2025/2/18/art_2134_642716.html

 

文件解读(点击显示/隐藏)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