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2025年3月28日正式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税务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28日起,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税费征收管理及行政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其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单位级别和管辖范围不变。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税务局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景一街55号〔原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777-588311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来源: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xxgk/tzgg/202503/t20250328_414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