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2026年度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和君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2.江西省吉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
4.江西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5.江西省赣南医学院教育基金会
6.江西婺源查之家帮扶基金会
7.江西智慧健康公益基金会
8.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百福慈善基金会
9.赣州市全优能教育基金会
10.吉水县慈善会
11.峡江县慈善会
12.永丰县慈善会
13.永新慈善会
14.泰和县慈善会
15.南昌道德文化促进会
二、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江西省社会工作协会
2.江西省南昌市红十字基金会
3.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基金会
4.南昌市英雄基金会
5.萍乡市慈善会
6.上栗慈善会
7.新余市慈善总会
8.贵溪市慈善会
9.赣州市章贡区慈善会
10.信丰县慈善会
11.上犹县慈善会
12.安远县慈善会
13.定南县慈善会
14.全南县慈善会
15.宁都县慈善会
16.于都县慈善会
17.寻乌县慈善会
18.宜春市慈善总会
19.吉安市慈善总会
20.吉安市新干县慈善协会
21.新干县睿益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2.万安县慈善会
23.遂川县慈善会
24.抚州市慈善总会
25.抚州市临川区慈善总会
26.资溪县慈善总会
27.崇仁县慈善总会
28.南城县慈善总会
29.共青城市慈善会
30.景德镇市慈善总会
31.宜春市袁州区慈善总会
32.万载县慈善会
33.新余市乡村发展基金会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民政厅
2025年5月8日
来源:http://jxf.jiangxi.gov.cn/jxsczt/zcsd/content/content_1920787156295532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