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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增值税九、增值税优惠政策(一)增值税优惠内容105、饲料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1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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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接部分地区询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用于水产品饲养、补充水产品所需的钙、磷等微量元素,与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的生产用料、工艺等基本相同,是否应按照饲料级磷酸氢钙免税。现将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开具专用发票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应照章全额缴纳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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