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相关规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总局
关于延长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27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2-16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经研究,现决定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何时进行调整届时另行通知)。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347号)规定执行。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