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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预字〔1997〕288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199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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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全文于2016818日起废止。参见:《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3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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