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进出口、跨境业务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各分公司办理退税登记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18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19
【字体:

据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反映,煤炭属国家集中统营的许可证出口商品,目前的出口形式是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负责对外签约,其分公司执行相应的出口合同。由于分公司没有煤炭出口经营权,不能办理退税登记,无法申请退税。考虑到煤炭出口经营的特殊管理体制,经研究,特准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在各地的分公司在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凭分公司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等凭证退税给分公司。凡报关单写明为总公司的,由总公司申报退税。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