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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库税种查询企业所得税七、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重组企业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4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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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外运集团)重组改制的顺利进行,有效解决企业重组改制过渡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根据国务院对企业重组上市的有关指示精神,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对中国外运集团资产评估增值83984.23万元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款不征收入库,直接转计中国外运集团的资本公积金,作为国有资本金。中国外运集团将评估增值部分再注入到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作为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中国外运集团投入到股份公司的资产,股份公司可按评估后的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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