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分别反映企业欠交增值税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情况,根据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现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作如下补充:
一、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企业月终时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也在本明细科目核算。
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仍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三、企业应对“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相应的调整,具体格式如下: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工(或会商等)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 _____年_____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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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行次┃本月数┃本年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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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交增值税: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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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初未抵扣数(用“—”号反映)
┃2 ┃ ┃
2.销项税额 ┃3 ┃ ┃
出口退税 ┃4 ┃ ┃
进项税额转出 ┃5 ┃ ┃
转出多交增值税 ┃6 ┃ ┃
┃7 ┃ ┃
3.进项税额 ┃8 ┃ ┃
已交税金 ┃9 ┃ ┃
减免税款 ┃10┃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1┃ ┃
转出未交增值税 ┃12┃ ┃
┃13┃ ┃
┃14┃ ┃
4.期末未抵扣数(用“一”号填列) ┃15┃ ×
┃
二、未交增值税: ┃ ┃ ┃
1.年初未交数(多交数以“一”号填列) ┃16┃ ×
┃
2.本期转入数(多交数以“一”号填列) ┃17┃ ┃
3.本期已交数 ┃18┃ ┃
4.期末未交数(多交数以“—”号填列) ┃19┃ ×
┃
┃ ┃ ┃
━━━━━━━━━━━━━━━━━━━━━┻━━┻━━━┻━━━━━编制说明:1.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关专栏的记录填列。2.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