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做好税收与经济的相关性分析,科学编制税收计划,需要对影响税收收入的一些特殊因素量化并建立档案,以便进行历史的、同口径的对比和测算。现将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建立税收分析档案的必要性把握税收与经济的内在规律,建立税收与经济的数量关系,是深化税收分析,提高税款征收率的必然途径。比如税收弹性分析,当税收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增长出现偏离时,必定存在一些经济以外的影响因素(本期的或上期的原因)。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是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影响因素先进行量化分析,然后再进一步寻找其他影响因素(主要是征管因素)。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影响税收收入特殊因素的分析建档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这既是开展本级税收分析的需要,也是为上级提供建档数据、实现科学决策的要求。
二、建立税收分析档案的基本内容影响税收与经济相关性的因素较多,其中征管质量(不包括清欠和缓缴入库)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征管因素难以直接量化,需要将其他能够直接量化的因素都剔除后,才可以分析征管因素的情况。税收分析档案包括除征管因素外的所有其他因素,主要内容是:
(一)建立分主要税种的税收分析档案。在分析税收收入总量增减收因素的基础上,各地要建立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等主要税种的税收分析档案。并对主要增减收因素如清欠(新欠)、缓缴入库(新批缓缴)、查补入库、库存变化(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包括新的减免税政策,优惠政策到期、变更纳税地点、时间等)等进行量化分析(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凡是影响税收收入但也同样程度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不在建档范围。如经济结构变化,税源迁移或停产等现象。
(三)政策影响部分,只反映新发生的政策以及延续政策中比上期变量较大的因素,正常延续执行且变量不大的政策因素不在建档范围。
为了便于汇总建档,总局制定了统一表式,请各地按照要求编制。根据当地税源特点,各地可以将影响本地区税收收入较大的其他因素补充填报。对总局设计的建档表式认为有因素不全和概念不清的,也请及时提出意见,以便修改完善。
三、建立税收分析档案的要求(一)建立税收分析档案要实事求是、精细量化,确保数据准确,不可粗枝大叶、框算对付,更不能人为造数,掩饰问题。
(二)要与税收会计报表衔接。如清欠和缓缴入库,在税收分析档案中作为增收因素时,税收会计报表中欠税和缓缴数余额应相应减少。
(三)要注意有些因素对税收前后影响的逻辑关系。如一个时期集中购进会减少增值税收入,但以后时期购进相应减少又会增加增值税收入,所以分析库存变化影响增值税收入时,要在不同时段分析反映增减情况,不能只影响一方面;反映清欠和缓缴入库增加收入时,也一定要如实反映本期新欠和新批缓缴情况,这样才能前后衔接。
(四)进行税收与经济的相关分析,涉及本期因素和历史因素,建立税收分析档案要注意积累数据,规范和稳定数据口径。
四、税收分析档案的报送方式
(一)请各地按附表内容,填列2002年、2003年全年累计档案和2004年起分月的档案。
(二)在“其他”及“政策影响数”后可增加内容,但需列明因素名称。对表中各因素中影响较大的因素请作简要的文字说明(细化到企业)。
(三)2004年11月6日前一次性报齐2002年、2003年全年累计档案和2004年前10个月分月档案,以后的报送时间为每月6日前。上报方式以TRS软件的形式通过广域网传送,地址为:Center\jitong\jihua\各地上报\2004年收入档案。TRS任务从本目录下载。
(四)如对已报档案数据需作调整修改的,可随时重新报送,文件名后一定要注明修改字样。
(五)国税发[2004]12号文件中要求上报的税收分析档案(TRS格式)不再上报。各地在做好新的税收分析档案上报工作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做好月度收入的全面分析,从11月报送10月份收入分析起,每月15日前将分析报告的WORD文件以TRS软件的形式通过广域网上报总局(计划统计司)。地址为Center\jitong\jihua\各地上报\2004年收入分析。TRS任务从本目录下载。
建立税收分析档案是一项长期要做的工作,请各地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将税收分析建档与税收分析、预测有机结合起来,着眼于应用。在建档工作中各地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总局(计划统计司)沟通。
附件:税收增减收入因素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