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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关于确认国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流便函〔2005〕8号
失效作废 成文日期:2005-01-20
【字体:

注释:到20051231日停止执行。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的规定,经总局审核确认,下列178种国产车辆型号属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过渡期本通知作为各地车购办办理免税事宜的依据,作用同于《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免税车辆照片请在总局FTP服务器: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免税图册,地址下载)。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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