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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布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2010年第2号发布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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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第2号
)的规定,现将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
省级以上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名单(第一批).r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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