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按照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国税发〔2003〕199号)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晋国税发〔2008〕106号)的要求,根据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一分局的初审意见,经省国税、地税联合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山西太钢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被评为200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有效期内,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以上20户纳税人进行税收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2008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