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文件要求,我省决定启用新版发票领购簿。为做好新版发票领购簿的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发票领购簿大小为195mm×330mm,具体格式及内容见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红色,普通发票领购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统一为蓝色,封面字体为烫金黄色。领购簿印制材质应使用和样本相同的纸张,以保证多次打印的使用效果。
二、全省新版发票领购簿启用时间为2007年8月1日。从8月1日起,对纳税人发放新版发票领购簿,旧版发票领购簿不再使用。各地要切实做好新版发票领购簿的换发工作,对旧版发票领购簿及时进行收缴。
三、新版发票领购簿由各市国家税务局自行印制,各市国家税务局接到文件后务必尽快安排印制,确保基层税务机关的工作需要。
四、为了保证新版发票领购簿的印制质量,各地应将印制的新版发票领购簿样本(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各一本)报省局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