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全文于2015年10月29日起废止。参见:《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工作的公告》(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要求,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省局本级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项,其中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包含2个子项。
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联系方式是: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351—238749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