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税务114!
公告:
登陆
注册
所在位置:
政策法规库税务内部制度政府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税总函〔2015〕9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2-12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现转发给你们,如有PPP项目,请严格按规定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税务总局采购中心联系。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12日

乐睿科技主办 山西门户网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永安里32号
版权所有:税务114 晋ICP备1800097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