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全文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山西省农产品收购及抵扣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从文到之日起执行。执行中如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OO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