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4〕1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88号)要求,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附件《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中属于我省国税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并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2个权力运行流程图。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予以发布。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修改为: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修改如下:
附件:1.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附件1标题《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附件1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附件:
1.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 下载: doc 文件
2.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 下载: doc 文件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5日
注释:失效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注释: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对税务机关单位名称修改。